关于对第一批立项社会培训“品牌团队”和“培训名师”培育对象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
各相关人员:
为加强学校立项社会培训“品牌团队”和“培训名师”培育的建设与管理,根据《金年会社会培训“品牌团队”和“培训名师”培育实施办法》(锡商院继〔2021〕1号)文件要求,拟于近期对学校首批立项社会培训“品牌团队”和“培训名师”培育对象进行中期检查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检查对象
(一)“品牌团队”培育对象:
序号 | 团队名称 | 二级学院 | 团队负责人 |
1 | 电商运营推广培训团队 | 商学院 | 章 萍 |
2 | 财税服务与管理培训团队 | 会计金融学院 | 苑 梅 |
3 | 新媒体技术应用培训团队 | 艺术设计学院 | 吴小明 |
(二)“培训名师”培育对象(以姓氏笔画为序):
朱国兴、李艳、张云、苑梅、程传荣、薛野
二、检查内容
对照建设任务,检查立项以来的培训项目开展、培训成果以及团队协作运行情况。
三、具体要求
1.各社会培训“品牌团队”和“培训名师”培育对象所属部门组织初审并由部门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。
2.各社会培训“品牌团队”和“培训名师”培育对象在9月25日前提交纸质中期检查报告(见附件)及相关佐证材料一式3份至继续教育处。电子版材料同时发指定邮箱。
联系人:沈淑红
电话:0510-83292670 电子信箱:472352097@qq.com。
附件:1.金年会社会培训“品牌团队”中期检查报告
2.金年会“培训名师”中期检查报告
继续教育处
2022年9月6日
附件1:社会培训“品牌团队”培养对象中期检查报告.doc附件2:“培训名师”培养对象中期检查报告.doc